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我区2020年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在2020年以前服务期满且未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绵阳市安州区千佛镇下属事业单位、高川乡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名额5名;高川乡卫生院,招聘名额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6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近期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服务合同(协议)、年度考核复印件2份。
(四)缴费: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须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
考核按结构化面试和服务期考核得分结合方式进行。
(一)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主要测试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服务期考核得分。
1.服务期满一年得一分,最高不超过4分;
2.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得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得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得3分;
3.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得1分。
(三)成绩计算: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服务期考核得分。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招聘。
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告。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实地综合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个人档案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和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对此次考核招聘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 0816-433629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336189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管股 0816-4336326
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0816-4336112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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