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多报者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需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六)缴费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标准,参加笔试的人员缴纳50元笔试费,参加面试的人员缴纳80元面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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