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达川区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职位条件和本公告各项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乡镇卫生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6)本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本区基层服务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特岗计划教师”等项目服务人员;
(7)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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