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溪区卫生健康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性质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系统临聘人员招聘需求表》的人员。此次招聘人员属临聘人员性质。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2.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地点: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
3.联系人:何振文 联系电话:(0830)4189169。
4.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填写附件2《纳溪区卫生健康系统临聘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结果当场公布。
四、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护理和系统网络管理岗位另进行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各占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82870)。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与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纳溪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189169。
附件: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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