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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09-30 17:03:49 阅读:152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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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报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资格审查、考试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首席规划师招聘名额1名,共有12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5人。

2.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招聘名额1名,共有25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13人。

其余2个职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首席经济师、洪雅县卫生健康局高级职员)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招聘首席规划师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508室(地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联系电话:028—36465600)。

2.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招聘总规划师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洪川镇文化街8号,联系电话:028—37400196)。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试测评前,考生需按《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测评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试测评资格。提供资料为:

(1)《2020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份,《眉山市2020年度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测评时间

2020年10月24日8:30—16:00

具体时间安排:

8:30—8:50 考生报到,接受体温检测

9:00—11:30 笔试

14:30—16:00 面试

四、考试测评地点

(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招聘首席规划师

眉山天府新区商务会展中心(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

(二)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招聘总规划师

洪雅县实验小学(洪雅县禾森大道473号)。

五、考评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测评,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10月2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考试测评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测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测评地点、参加考试测评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测评,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提供职位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考试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测评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原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测评人员名单

2020年9月30日